【退換貨方式】

來電或來信告知後,直接將商品寄回台中廠(總公司)或親自到其它二間直營門市(台北南港旗艦店和高雄左營旗艦店)做退換貨

寄回退換貨之商品,消費者需負擔來回之運費或手續費$200

寄回退換貨之商品,包含包裝、吊卡、貼紙等等,須保持商品完整性,不完整則不接受退換貨

 

台中廠(總公司):
台中市神岡區民生路122號
TEL:04-25693850 轉分機 29~31

台北南港旗艦店:
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90號
(捷運昆陽站1號出口斜對面)
TEL:02-87929320

高雄左營旗艦店:
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330號
TEL:07-5568958

 

【瑕疵品退貨方式】

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(含假日)進行退換貨程序,超過期限則不接收退換貨服務。

 

【不能退貨情形】

  • 人為因素造成之商品損壞
  • 外觀毀損以及剪標吊卡織標等等包裝不完整或人為造成瑕疵
  • 此七天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寄回退貨之商品須為全新狀態並且保持完整包裝(包括商品本身、吊卡、織標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等資料的完整性),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,否則不受理退換貨服務,需自行負擔物流運費。
  • 收到商品後7日內(含假日)進行退換貨程序,超過期限則不接收退換貨服務。

 

【退款方式】

請消費者來電或來信告知購買商品之日期、品項、金額、退貨原因及匯款資訊,以便本公司人員盡速為您服務。
本公司以匯款方式退款,兆豐銀行以外之銀行,退款金額則需內扣銀行匯費,若有不便,敬請見諒。